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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半常常做出不合我期望的事,這時候拿「親密關係」作為獎勵或懲罰,可以嗎?「性」可說是婚姻裡很基本也很重要的需求,如果把它作為對另一半談條件的籌碼,對關係會有哪些影響呢?黃國倫牧師這樣說...
為什麼總覺得另一半很強勢?
另一半老是拿我跟別人做比較,我該...?
我還沒有氣完,另一半想親熱,該推開他嗎?
性是獎勵?或懲罰另一半的武器?
夫妻間沒有感覺了,下一步應該?怎麼辦?
個性不合,是離婚的好理由嗎?